“学而行之”让宪法精神“落地生花”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广大党员干部要学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做到知行合一、久久为功,推动宪法全面实施,着力将宪法精神根植于中华大地,铭刻在每一个中华儿女心田,奋力谱写中国宪法实践的时代华章。 学“宪”明理,学深悟透宪法精神,在培“知”上见真功。“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程中,我们党积累了许多新鲜经验,这就是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必须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必须坚持宪法的国家根本法地位,必须坚持宪法实施与监督制度化法规化,必须坚持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完善和发展宪法“七条经验”。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宪法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宪法实施贯穿到治国理政各方面全过程,加快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加强宪法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五项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悟“七条经验”,贯彻落实“五项要求”,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带头学法、带头守法、带头普法、带头护法、依法办事,将法治思维贯彻于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自觉争当“学法先锋”。 学“宪”力行,传播弘扬宪法精神,在普“法”上见实效。“良法善治,民之所向”。要完善宪法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深化宪法宣誓、宪法纪念、国家象征和标志等制度的教育功能,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住青少年、网民等重点群体,抓宪法纪念、宪法宣誓、宪法教材建设等重点载体,抓学校、社区、媒体等重点阵地,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讲好中国宪法故事,有自信、有志气宣传中国宪法制度、宪法理论的显著优势和强大生命力。要树立起党员干部“普法人”的良好形象,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用情用力用心地宣传和践行,通过自己的普法工作,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让宪法精神之旨铭刻人民心田,为创建文明城市和美丽乡村夯实牢固的法治建设基础。 学“宪”增信,勇敢捍卫宪法精神,在护“宪”上见担当。“其身正,不令而行。”党员干部是党和国家政策法律的具体执行者,一言一行都对群众有着巨大的示范效应。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这就要求党员干部首先要从自身做起,遵纪守法、自律自省,绝不触碰法律法规红线;要模范带动身边的朋友、家人做合格好公民,不做违法乱纪之事;在工作中要做好带头作用,带动同事遵守法律;要敢于与违法乱纪人员作斗争,有骨气、有底气同一切歪曲、抹黑、攻击中国宪法的错误言行作斗争,勇于捍卫法律法规的权威,在守法护法上勇担当、敢作为、做表率,用忠诚和赤胆,用大无畏的英雄气概,赢取无愧于党和人民“护法勇士”的荣光!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学法、用法、护法,绝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恒久为之。让我们每个人都成为宪法的学习者、推广者、捍卫者,让宪法精神的种子在全体人民心中落地生根,让宪法精神的光芒照亮美丽中国的前进之路,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的绚丽华章。(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黄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