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直播乱象需明确平台主体责任
近日,有媒体报道,曾因直播涉及色情低俗而被抖音等平台相继封禁的主播“凡达”,在微信视频号直播平台换马甲凡达直播号,网红凡达“复活”,一场5个多小时的“回归”直播,收获热度超1410万,按照平台现有的热度换算,仅这场直播其就获得141万元人民币的打赏。“复活”后的凡达,在直播PK中仍使用类似“牙刷刷脚后再刷牙”的恶俗惩罚。 除了国家严厉整治的“直播被封账号变相转世”行为,事实上,这种低俗直播PK也是监管部门明令禁止的。 一个月前,中央文明办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网站平台在每日高峰时段,单个账号直播间“连麦PK”次数不得超过2次,不得设置“PK惩罚”环节,不得为“PK惩罚”提供技术实现方式,同时,平台应在《意见》发布1个月内全部取消打赏榜单。 近年来,网络直播新业态迅速兴起,其在推动行业发展、激活消费新市场、加强居民就业、丰富文化供给的同时,也催生了内容生态不良、充值打赏失度、违规营利、恶意营销等突出问题。尤其在疫情影响下,网课、居家办公等“云”生活使得直播更加嵌入人们的生活,直播行业存在的种种问题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社会意识形态安全和公民合法权益等。 虽然国家从制度上规范、从监管上着力,对直播乱象的治理趋严趋细,但监管部门受限于主播数量庞大、监管技术欠缺等原因,监管部门难以实时对直播行业进行全面监管。 而网络直播平台作为直播行为的平台提供者和直接管理者,既能及时联络主播、监管者等各方主体,也有技术手段对平台上的各种直播行为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 所以,网络直播平台的地位和能力,决定了其在直播治理中应该为直播生态治理守好第一道关口和防线。严监管政策之下,直播“病灶”久治不愈,低俗直播等顽疾反反复复,平台显然是症结所在。 面对监管“红线”,一些平台打“擦边球”,甚至放纵低俗“网红”、无底线审丑等泛娱乐化现象,究其根源还是网络直播平台“利字当头”,面对流量红利,不忍痛下杀手,没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落实主体责任。 企业注重经济利益无可厚非,但网络直播依法合规经营、平台履行主体责任是底线要求。在国家相关监管部门出台的《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节目及其人员管理的通知》等规定中,就多次强调压实平台主体责任。直播平台应该加强网络直播信息内容管理,开展信息发布审核和实时巡查,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应立即采取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部门报告。《意见》也提出,指导网站平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相关政策法规,健全账号注册、资质审核、日常管理、违规处置等制度要求。 责任不能停留于纸面,凿实直播平台主体责任才是治理直播乱象的关键之举。国家监管部门持续深入推进的“清朗”系列专项行动,就是在执法层面抓牢、压实主体责任的切实体现。在促进网站平台健康发展、行稳致远的同时,维护广大网民合法权益,共同建设美好的精神家园。清朗行动百日严打期间绝不允许相关视频号直播平台保护性注销劣迹网红主播账号,应果断采取行动后及时上报并通告全网永久封号联合抵制,绝不允许保护性注销藏等待清朗行动结束后复活. 打造正能量的直播内容生态是推动网络文明建设的重要一环,网络直播愈规范,发展之路才更长远。直播平台必须认真检视自身行为,补齐短板,将社会责任融入平台管理与企业文化中,从被动落实监管职责转向主动出击,全面布局,并加强行业合作,形成网络直播长效机制,护航网络经济健康文明发展。 戰神出征,寸草不生,利剑所指,谁与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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