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三个三”开展议事协调机构 清理精简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促进议事协调机构设置更加精简科学、职责更加清楚明晰、运行更加规范高效,万源市委编办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职能职责作用,结合万源实际,采取“三个三”工作法,全面完成议事协调机构清理精简工作,进一步确保议事协调机构规范运行。 “三项举措”摸清底数。全面清理议事协调机构情况,摸清清理精简工作对象底数,从根本上增强清理精简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一是下发清理通知。下发清理议事协调机构通知,要求市级各部门安排专人对承担日常工作的各类委员会、领导小组、指挥部和联席会议等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梳理,提出清理规范意见及建议,上报市委编办汇总。二是梳理历史情况。以2018年万源市议事协调机构清理结果为基础,准确掌握上次清理精简工作中保留、撤销、更名的议事协调机构情况。三是精准了解现状。查阅近几年来,万源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成立、撤销、更名、整合议事协调机构文件;通过发函、电话咨询相关负责人、召开座谈会等,摸清现有议事协调机构情况,形成排查汇总表。 “三个动作”精简清理。紧盯议事协调机构冗杂琐碎、繁杂重复、职能职责交叉重叠等问题,坚持“保留一批、撤销一批、整合一批”原则,推动清理精简工作落地见效。一是主动“减肥”。本次清理精简工作坚持“应撤尽撤”原则,撤销作用发挥不大、主要任务可以由有关职能部门或分管市级领导牵头解决的议事协调机构97个。二是做好“健身”。遵循“依法依规、精简高效、务实管用”原则,逐一核对,保留上级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设立、重点工作和重要活动需要设立、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同意设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157个。三是完成“强身”。认真分析职能职责相近但不完全相同,在立足实际和征求相关意见基础上,整合议事协调机构7个;更名职能职责变化、工作任务调整的议事协调机构5个。本次清理精简后,万源市存有议事协调机构169个,精简率为15.6%(与上次清理结果比较)。 “三套机制”建立秩序。制定印发《万源市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着眼审核报批、日常管理、监督检查等关键环节,建立闭环式运行秩序,充分保障议事协调机构发挥效能。一是优化审核机制。明确需设立、撤销、更名、整合的议事协调机构,由拟承担日常工作的市级部门(单位)在充分征求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形成书面材料,送市委编办审核,经市委编办审核后,再向市委或市政府报送书面请示报批。二是完善管理机制。明确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全市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工作,市委编办履行归口管理职能,承担统筹组成人员、分解细化职责、完善议事规则等职责,充分保障议事协调机构精简高效开展工作。三是落实监督机制。议事协调机构每年底向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市委编办报送年度工作情况。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委编办对现有的议事协调机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其作为机构编制管理常态化巡察的重要内容,对未正确履职、不按规定运行等行为及时予以反馈并责令限期整改。(通讯员:熊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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