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开发区民爆专项指挥部加强涉爆企业安全监理单位责任
为落实爆破安全监理单位责任制,切实加强爆破安全监理人员履职尽责,严防涉民用爆炸物品的案件、事故的发生,开发区民爆专项指挥部进一步加强涉爆企业安全监理单位责任,要求本辖区相关涉爆企业,签订了《爆破工程安全监理责任状》。 开发区民爆专项指挥部对本辖区相关涉爆企业提出以下要求:一是监理单位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单位所负责的监理项目施工安全负全责。监理单位严格按照监理内容对爆破作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二是监理单位应在详细了解安全技术规定、应急预案后认真编制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制定并严格落实监理人员岗位职责。三是监理单位要严格遵守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服从处罚。 开发区民爆专项指挥部将定期对涉爆企业的安全监理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核查,确保爆破工程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撰稿人:张俊博 黄原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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