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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未名董事长兼北京科兴董事长与北京科兴管理团队就公司证照和印章的争议达成和解
2021-12-08 14:57:04 来源: 浏览:2156

[中国,北京] 2021年11月30日,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北大未名集团)董事长兼北京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下称:科兴)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潘爱华先生与科兴管理团队就营业执照和印章的争议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达成和解,双方撤诉。

2018年,由于潘爱华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无法正常行使自己的职权,特别是不能管控自己法人章的使用,决定通过挂失程序补办新的营业执照和印章,以确保营业执照及印章的正确使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最高法民申2898号,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人不能仅凭持有公司公章的事实,就能够认定其直接代表公司意志,法定代表人是最基础的公司意志代表机关。因此,潘爱华先生的做法完全符合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定。

鉴于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下称:厦门未名)与南京强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下称:强新)已于近日签署协议。根据协议条款,厦门未名承诺与强新共同支持科兴控股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发展,尤其是新冠疫苗的相关业务。为响应强新关于支持科兴公司稳定发展的主张,尤其是对新冠疫苗业务的支持,落实该协议精神,应强新建议,潘爱华先生决定将通过挂失并补办的营业执照和印章交由公司统一管理。潘爱华先生将一如既往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科兴公司章程行使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的职权。科兴公司的营业执照及印章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科兴公司章程及董事会的有关规定正确使用,法人章的使用应经过法定代表人潘爱华先生的许可后方有效。

Tags:北大未名 董事长 北京 科兴 管理 团队 营业执照 印章 争议 达成 和解 发布者: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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