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实事|营造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佛山南海消防开出首张罚单
近日,佛山市南海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检查员开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辖区内一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存在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未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的违法行为,消防部门责令该物业公司进行限期整改,并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本次检查发现消防违法行为的物业单位,处以10000元整罚款。这是新规实施后,佛山消防针对该类违法行为开具的全市第一张罚单。
8月1日,由应急管理部制定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下称《规定》)正式施行。根据《规定》第二十六条内容: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应当由其管理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名值班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熟练掌握火警处置程序和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检查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设备运行情况,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消防控制室内应当保存高层民用建筑总平面布局图、平面布置图和消防设施系统图及控制逻辑关系说明、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记录和检测报告等资料。违反本《规定》行为,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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