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卫专访:大众创业,瞄准新兴商机是关键
互联网的崛起、金融体系的开放等诸多因素和共同作用下,市场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大众创业的氛围愈加的浓烈,加之李克强总理于2014年9月在夏季达沃斯论坛上正式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之后,推动了社会创业的热潮。
在这样热烈的创业环境中,商业模式的创新成为了众多商家的重要突破口,而社区经济成为了炙手可热的风口商机,帮帮·好帮手从中应运而生,商业模式的创新转变成功的给很多创业者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向,此次我们邀请了帮帮·好帮手创始人陈卫陈总来同大家一起分享从0到1这个过程中,新经济模式的搭建与思考。 陈卫1966年9月出生,1986年7月毕业于中山大学物理系微电子专业,毕业后分别在广州电机厂、广州市机电供销公司任职,1989年9月组织调动,以国家干部的身份进入广州市外经贸委工作,1993年国家正式实施公务员制度,从国家干部转为国家公务员。2002年中央提出机构改革,头脑一发热,辞去了公务员职务;同年~2005年进入中山大学岭南学院金融专业,进行了为期3年的在职研究生课程班学习。
陈总可以和我们分享下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有创业的想法的吗? 我当时是2002年辞去公务员职务后,进入智慧星公司任总经理,从事电脑软硬件的开发和销售,2003年-2005年我承接了广州智能公交系统车载系统及电子站牌系统硬件及部分软件的供应及安装实施,同时开发了多款电脑主板及申请了多个电脑硬件方面的专利技术;2012年通过智慧星公司尝试进入生鲜电商领域,2016年开始进入社区,以生鲜农产品为突破口,开始社区共享平台模式的探索,2017年发起注册了“广州市帮帮好帮手电子商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2018年8月首个样板社区落地,正式开始了社区共享平台的建设; 在这样激烈的环境中,新的商业模式的开头必然是艰难的,那么请问陈总在新型创业模式中是如何突破困难,步步为营? 帮帮·好帮手的成功并不简单,在此落地之前,我带领团队在生鲜电商领域就摸索了近4年之久,我们发现在现有商业体系下,生鲜要高品质到达,物流速度要快(不超过2小时),否则就要完善的冷链配合,这都需要大幅度提高物流成本,但生鲜是日常生活最高频的商品,用户对价格敏感度极高,在价格和到达品质方面形成不可调和的矛盾,要解决该矛盾,必须实现同一时间、同一地点有多个订单,我们必须建立起全新的商业结构和商业模式。以社区为单元,汇聚起社区的众多街坊,构建起社区共享平台,实现计划性下单,统一物流到社区,街坊在社区体验店集中提货,才能实现商家有效降低成本,用户以更低价格购买到更高品质的商品。所以建立社区共享平台构建未来全新商业场景的必由之路。 在样板社区落地之后,挑战才真正的开始!我们决定按项目设想增加生鲜蔬菜、水果品类,在广州最大的蔬果批发市场进货。每次进货,我们都要在各个档口,用小拖车将选好的蔬果集中起来,然后请车运回金沙洲。夏天,将蔬果拖到集中点后,全身都被汗水浸透,脱下来的衣服都可拧出一堆水,我们要在体验店准备多一套衣服。如果遇到下雨,更是狼狈,全身从上到下(包括鞋子)都被雨水和汗水湿透。但我们听到系统叮,叮当当的下单声音,回来后看到街坊前来提货,满意的评价声,我们就感到非常欣慰。” 您是如何看待社区经济商业模式? 总结电子商务的发展历程,我们发现电子商务已经经历了3个时代,第一代电子商务以电子邮件为主要手段,开启电子商务的雏形;第二代电子商务形成“人找货”模式为特征的“坐商”模式;第三代电子商务商家不再满足于等客上门的“坐商”模式,通过即时通信软件、视频直播、自媒体等主动挖掘用户,实现“货找人”的行商模式。但是前三代电子商务的非接触式销售模式,存在“隔山买牛”方式不可避免的矛盾和缺陷,所以第四代电子商务必然向“人货对接”,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的方向发展,线上实现提升效率、降低成本,线下实现真实体验、清楚感知。所以社区共享平台的商业模式正好与第四代电子商务的发展方向完全匹配。 帮帮·好帮手的商业模式的落地,并得到社区街坊支持,充分验证项目已经成功了一大半了。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帮帮·好帮手以互联网信息技术为工具和纽带,将生产端与用户端直接连接起来,满足用户个性化、近身(甚至贴身)化需求的商业形态,势必将成为未来发展的趋势,故此依赖社区场景的各种全新的商业模式,将取代现有绝大部分的商业模式。 创业需要动力,非常期待陈总能够与我们年轻创业者分享一下本次创业经验? 我认为,对于即将要创业的朋友来说,尽管电商巨头挟起拥有的技术优势、运营优势、资本优势进入社区,将会对传统的小商贩、中小型商超构成致命冲击,但陈卫认为新技术、新模式对传统小商贩的冲击,是促进社会进步,改良社会经济结构和社会进步的必然。拥抱新技术带来的社会变化,积极应对,发挥自身的优势,与社区街坊建立起更密切的关系,同时要学习新的运营模式和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吸引用户、提升效率的方法才是创业的前提和基础。 在谈到创业这个话题,我们还强烈呼吁,国家能尽快开放“众筹”,立法明确“众筹”和“非法集资”的界线,建议通过立法明确“买者自负、卖者尽责”的法律关系,让更多的社会闲散资金进入我们“双创”国策的伟大事业中,为实现国内经济内循环,实现民族伟大复兴服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