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前区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全地区首例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
近日,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以“我管”促“都管”,切实回应申请人核心诉求,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通过争议化解彰显检察温度,促使申请人认可裁判结果并息诉息访,实现“事心双解”、“案结事了”。 2022年6月,申请人丛某以某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房征办)未履行地块房屋动迁征收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决房征办履行法定职责,确定并给付动迁补偿金。2022年12月,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责令房征办继续履行《征收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但未确定补偿金额。该房征办以法院判决不明确、不具有可执行性为借口怠于履行判决内容。丛某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未果,后多次上访上告。 2023年4月,申请人丛某向站前区人民检察院申请行政执行监督,要求监督人民法院执行生效判决内容。检察机关认为,法院原审判决遗漏丛某的诉讼请求,没有确定具体的补偿金额,导致原审判决不能实际履行。但是,法院判决模糊并不能成为行政机关不履职或怠于履职的借口,行政机关以法院判决不明确、不具有可执行性为由怠于执行,存在履职不积极、不主动的问题,致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未得到有效保障,同时损害了国家机关的权威性、公信力和执行力,符合依职权监督的情形。 针对法院和行政机关各自存在的问题,检察机关双管齐下、同步监督。站前区人民检察院向该房征办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明确指出房征办存在未按规定执行法院判决、怠于履职等方面的问题,督促行政机关合法履行法院判决,妥善处理案件争议。该房征办完全采纳了检察建议并全面落实整改。同时,站前区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建议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案件。人民法院裁定案件再审,并改判房征办履行《补充协议》第二条,对房屋补充补偿部分作出复核评估后,明确补偿金额。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申请人丛某对长期未获得动迁补偿非常不满,多次上访上告,且该案发生在拆迁补偿中,属于涉民生领域。为息访息诉、防止矛盾升级,站前区人民检察院有针对性的与辖区多个机关沟通对接,形成了检察机关牵头、多家单位参与的多元化争议化解合力。2023年7月以来,站前区人民检察院多次与区信访部门等相关单位座谈,听取意见,并与申请人丛某多次面对面沟通,向申请人通报案件办理进度。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多方人员召开听证会,根据讨论意见进行现场调解,就行政实质性化解工作的理念和做法向申请人释法说理。最终,申请人丛某表示,对检察机关的工作非常满意,不再上访上告。 在该案件办理过程中,站前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创新行政执行监督检察工作,通过搭设桥梁平台的方式,让多个社会主体参与,合力促成争议实质化解。作为全地区首例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该案的成功办理也为其他检察机关深入开展类案监督打造了全新模式,提供了有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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