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陂烟草:首违不罚、轻微不罚,专卖执法有温度
“我们刚刚从事卷烟经营,对相关法律法规还不是很清楚。”零售户高老板对稽查员说道:“这样的处置方式,让我们更容易接受,同时,也让我们对于合法合规经营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今后我们一定守法经营!” 为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贯彻落实《湖北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湖北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鄂烟法〔2023〕1号)(湖北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首违不罚”“轻微不罚”事项清单)文件相关规定。近期,武汉市黄陂区烟草专卖局(以下简称“黄陂烟草”)办理黄陂区首例烟草专卖领域“首违不罚”案件,对当事人高某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并进行批评教育。据悉,高某自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以来未发生涉烟违法行为,此次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进货总额不超过1000元且数量不超过5条,并在烟草部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符合《湖北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适用情形,对办理同类型案件具有一定的指导和借鉴意义。
(图为稽查员为客户讲解“首违不罚”相关规定) 从社会反馈看,“首违不罚”在保证严格执法的同时,让当事人体会到了法律的温情和执法的温度,切实发挥了教育当事人自觉守法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下一步,黄陂烟草将继续秉承包容审慎监管理念,严格落实省局处罚裁量标准,立足基层执法实践,坚持宽严相济、法理情相融,全面推进“首违不罚”落地落实,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彰显法治烟草良好社会形象。(武汉市黄陂区烟草专卖局 万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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