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思行 华未来” IV 后疫情下医院管理变革之路——医院药事管理者在肿瘤药物合理使用与医保费用管控体系建立中的价值
5月8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主办的“诺思行 华未来——后疫情下医院管理变革之路”系列主题会议第四期顺利开播,会议邀请了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副院长刘卓炜等来自医院管理、医保和药学部门的众多专家,围绕肿瘤药物管理、医保费用管理体系的建立等相关内容展开了讨论。
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副院长刘卓炜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药学部主任封卫毅首先介绍了肿瘤靶向治疗药物与管理。抗肿瘤药物的临床应用要考虑药物可及性和患者治疗价值两大要素,药物临床应用合理性要关注抗肿瘤药物应用指征、选用品种及给药方案是否适宜。除此之外,肿瘤药物的选择要体现患者治疗价值,充分考虑效价比,优先选择药物经济学评价和效价比高的药品。封卫毅介绍,药品的使用可根据适应证、药物可及性和肿瘤治疗价值,将抗肿瘤药物分成普通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两级:普通使用级为有明确的临床使用适应证、已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国家谈判药品的抗肿瘤药物品种;限制使用级则需要有明确的临床使用适应证、未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或《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或国家谈判药品的抗肿瘤药物品种。封卫毅认为,医疗机构应制定相应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对药品说明书中未明确、但具有循证医学证据的药品用法进行严格管理,通过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管理,促进抗肿瘤药物合理使用,达到安全、有效、经济治疗肿瘤疾病的目的。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药学部主任封卫毅进行《肿瘤靶向治疗药物与管理》主题分享 主题分享后,会议进入了对话环节,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药学部主任王义俊与多位医保、药事管理专家围绕肿瘤药物的医保费用管理体系建立等话题展开了讨论。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药学部主任王义俊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以下简称北大肿瘤)医疗保险服务处处长冷家骅从国家医保付费制度改革、北京市采取的激励约束机制以及院内的肿瘤药物管理办法三个方面进行了介绍。冷家骅认为,基于“劳动输入”的城市特点,北京市的医保基金支出一直呈现出突飞猛进的状态,因此在医保支付改革上也具有鲜明特点。从2012年以前的按项目付费到2012年实行医保总额控费,再到2017年启动的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目前北京医保基金支出增长基本控制在每年10%以内。与此同时,随着国家医疗保障局DRG分组试点工作的启动,必然给医保管理,包括目前医保目录中患者的药物可及性带来更多挑战。北大肿瘤作为肿瘤专科医院,对于药物进院给予了最大范围的支持,吸引了很多恶性肿瘤患者到院治疗的同时,造成了药品支出的持续上升,给医院带来很大压力。“尽管如此,本着对患者受益的基本原则,我们还是坚持把国家医保目录中的药品落实到基层,让患者能够真正受益。”冷家骅介绍,医院一直严格要求合理用药,对药品说明和适应症进行双审核,对于不符合运用规范的药物严格再审禁用,并且对患者异常数据进行监测。冷家骅认为,随着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的落地,肿瘤药物费用已经大幅度降低,更多的医保基金将用于诊疗支撑,在满足国家定向要求的同时减轻患者和医院的负担,这对于整医疗价值的体现具有重要意义。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药学部主任陈瑞杰认为,随着国内大批量肿瘤靶向药物的上市,各级医疗机构均应有效利用医保资源,把药物精准地用到真正有需要的病人治疗当中。同时,要注重药物经济学,关注药品费用和治疗效果是否成正比,从多个方面促进我国肿瘤药物医保费用管理体系的建立。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保处处长李维旭认为,国家医疗保障局一系列措施的落地,很好地保障了医保基金的合理利用,改善了骗保、药***高价收购药品等因素造成的医保基金浪费。对于解决合理用药问题,李维旭认为,肿瘤用药的复杂性导致了肿瘤药物“不合理用药”的问题尤为突出,各级医疗机构应加强专业人员培训,更好地找出原因“对症下药”。
多位专家进行对话讨论 会议最后,刘卓炜副院长进行了总结。“近年来,国家层面非常关注肿瘤患者的用药,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并强有力地推进落地,”刘卓炜认为,未来会有越来越多的抗肿瘤新药上市并运用到患者治疗中,如何平衡肿瘤患者对于抗肿瘤新药的需求与医保精准合理的覆盖,将会是一个永恒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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