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热议:“网文领域首个诉前禁令”利好行业维权
日前,据中国版权协会消息,阅文针对“UC浏览器”和“神马搜索”中存在的大量侵犯《夜的命名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盗版链接,并向用户推荐、诱导用户阅读盗版的行为,向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申请诉前行为保全,并获得了法院支持。这是网络文学领域公开的首个诉前禁令。 阅文公司诉称,动景公司、神马公司在其运营的“UC浏览器”及“神马搜索”中实施了侵犯阅文公司权利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比如在“UC浏览器”及“神马搜索”中优先展示盗版链接,诱导用户阅读涉案作品的盗版链接;优化盗版阅读功能和社区功能,对盗版作品和链接进行推荐等。 因为涉案的作品目前还处于连载中(截止到5月,涉案作品名列阅文旗下“起点中文网”APP月票榜第一位,畅销榜第二名),情况紧急,且正在持续性受到侵害,阅文公司向法院申请诉前行为保全措施,要求侵权方立即停止一切侵权措施。 法院认为,阅文公司所提的诉前行为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并裁定动景公司、神马公司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对其搜索引擎中涉嫌侵犯《夜的命名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链接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据了解,动景公司、神马公司已向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提交《执行情况说明》,反馈已履行了行为保全裁定要求的全部内容。 禁令公开后,多位法律界人士表态,支持诉前禁令在网络文学领域的应用。 北京服装学院讲师、上海市锦天城(长春)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敬礼指出,对于网络文学的权利人而言,当其作品遭盗版侵权时,最急切的需求便是及时止损,“毕竟传统的维权途径虽然程序上比较成熟,稳定性强,但时间成本上也相对较高,这对具有快文学、短文学特征的网络文学来说,明显不利。”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知识产权中心主任赵礼杰律师也表示,通过平台投诉、行政举报、民事诉讼等传统途径维权,可能存在侵权主体锁定难、平台推诿拖延、行政查处与民事诉讼周期长等难点,没办法及时制止盗版行为。 而作者即便开始维权,也经常会面临一边打官司,一边被盗版持续吸血的场景,且随着盗版的持续传播,作品的商业价值也在不断降低,这无疑是对作者们的二次伤害。而目前诉前禁令,则能让对作者的伤害降到最小化。 “诉前禁令在最大限度减少权利人利益受损、固定侵权证据等方面具有非常明显的作用。”王敬礼表示,权利人可以在第一时间申请制止侵权行为,将侵权行为产生的不利影响限制在最小范围之内。 “网络文学领域的首个诉前禁令实施,对该行业的良性发展而言是重要的利好消息。”赵礼杰认为,这一诉前禁令对涉嫌侵权的网络平台起到了警示作用。 据悉,不少平台利用民事诉讼等传统维权途径周期长的特点,在案件处理期间仍继续侵权谋取灰色非法利益。诉前禁令普及后,此类持续性吸血的行为将会受到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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