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开证券成为全国首家实现碳中和的持牌金融机构
一、粤开证券成为全国首家实现碳中和的持牌金融机构 2021年是中国开启“碳中和”征程的元年,根据国家十四五计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我国2035年要实现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锚定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为更有效地契合党中央提出的碳中和目标要求,粤开证券主动倡导并践行绿色低碳发展战略,积极响应国家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相关政策,将碳中和确立为碳排放管理的目标,迅速与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洽谈开展碳排放合作事宜。 粤开证券碳中和经由第三方核查机构进行认证,由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监督确认,与经核证的排放量相等的减排量在国家自愿减排登记薄上实现注销,并颁发碳中和证书,成为全国首家实现碳中和的持牌金融机构。
粤开证券作为大湾区持牌金融机构,快速响应国家加快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相关政策,积极倡导并践行国家关于碳中和的战略发展要求,通过负责任的投资战略,引导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践行碳中和目标,发出广州金融机构支持碳中和的有力声音,引领金融机构支持湾区碳达峰、碳中和发展,助力我国零碳转型和30•60目标的实现。
二、粤开证券积极发展绿色金融,推进碳中和进程 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提出要完善绿色低碳政策和市场体系,完善能源“双控”制度,完善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价格、金融、土地、政府采购等政策,加快推进碳排放权交易,积极发展绿色金融。 粤开证券立足证券行业,运用科技赋能,力争打造大湾区一流精品特色券商,从研究和投资等多个角度积极开展绿色金融,推进碳中和进程。 研究方面,粤开证券研究院目前已经覆盖绿色金融、生物医药和新能源环保产业等主要板块,未来还将与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加强合作,加大绿色金融研究力度,政策方面对绿色金融政策及时深入解读;行业方面结合大湾区产业特色,覆盖绿色金融涉及主要行业;公司方面关注绿色金融概念优质标的,通过自上而下的研究体系,提供绿色金融研究增量,为绿色金融业务开展提供坚实的研究基础。 投资方面,粤开证券投行目前已积极开展绿色债券的发行和销售工作,今后将更加重视绿色债券业务,学习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的先进经验,积极发展绿色债券业务以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附加值高、能耗低的产业的发展,降低绿色企业的融资成本,解决绿色企业的融资期限错配难题。粤开证券资管将继续延揽及创设与绿色金融相关的资产证券化项目,以推动可持续金融的发展;加大可持续金融债券、资产证券化项目的投放力度;继续推进绿色金融产品及绿色金融指数基金的创设工作。 今后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绿色金融、逐渐和国际结接轨的过程中,公司将不断参与到金融创新和发展中,探索绿色金融创新型金融产品,通过各种手段激发作为金融机构参与绿色金融的内生动力,形成公司绿色金融特色发展优势,从金融角度推进碳中和进程,为我国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有力金融支撑。
三、我国近年节能减排成果斐然,碳排放权市场建设稳步推进 2020年9月国家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表重要讲话时表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2021年3月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再次聚焦“碳中和”,提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拿出抓铁有痕的劲头,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会议指出,“十四五”是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2、要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减污降碳行动,工业领域要推进绿色制造,建筑领域要提升节能标准,交通领域要加快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3、要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实现重大突破,建立完善绿色低碳技术评估、交易体系和科技创新服务平台。4、要完善绿色低碳政策和市场体系,加快推进碳排放权交易,积极发展绿色金融。5、要倡导绿色低碳生活,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时尚。6、要提升生态碳汇能力,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7、要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推进国际规则标准制定,建设绿色丝绸之路。 根据《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19年度报告》,2018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二氧化碳排放(以下简称碳强度)下降4.0%,比2005年累计下降45.8%,相当于减排52.6亿吨二氧化碳,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4.3%,基本扭转了二氧化碳排放快速增长的局面。自2012年,央行发布《绿色信贷指引》以来,绿色信贷对于节能减排的贡献度逐步提高,2017年6月绿色信贷二氧化碳减排量达490.56万吨。 近些年,中国对于碳排放的压降以较快速度进行,节能减排成果斐然,但和发达经济体的GDP每单位美元碳排放量仍有一定差距,2019年中国GDP每单位美元碳排放量为685克,远高于美国的232克/美元、英国137克/美元、日本221克/美元,碳中和任重道远。 碳金融发源于全球气候变化和“碳约束”,1997年,《京都议定书》使得国际碳排放权成为可以交易的商品,为碳金融的发展奠定了了良好基础。目前国内碳交易市场由强制性配额市场和自愿性减排市场组成,2016年8月,中央首次在中央会议中提出了“碳金融”概念,鼓励金融机构参与碳排放市场和开展碳金融产品创新。目前碳金融产品种类品种日益丰富,包括碳债券、碳排放权的质押融资、碳配额回购融资、碳市场基金、碳市场远期等等。 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处于试点阶段,通过市场机制来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目前,北京、上海、广东等地试点碳市场初具规模并显现减排成效。自2011年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以来,截至2020年年底,全国8个碳市场试点配额累计成交4.55亿吨二氧化碳,累计成交额约105.5亿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稳步推进。 四、碳中和拓宽绿色能源行业发展空间 “碳中和”是国家重点任务,涉及到诸多行业,主要分为以下几类:一,能源体系方面,清洁能源替代的水电、风电、光伏、核电等企业;二,重点行业降碳方面,煤炭消费的钢铁、水泥、建材、交运、化工等行业中降碳能力领先的企业,以及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三,低碳技术方面,低碳技术、低碳设备、碳监测企业;四,碳排放权交易、绿色金融受益企业;五、绿色低碳消费企业等。 近些年,中国对于碳排放的压降以较快速度进行,节能减排成果斐然,但和发达经济体的GDP每单位美元碳排放量仍有一定差距,碳中和目标任重道远,按照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对于实现“碳中和”的几项重点任务,未来要继续从清洁能源体系、高碳排行业结构性调整、绿色金融、绿色消费等多维度促进碳中和目标实现。 碳中和对于产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拓宽部分行业的发展空间,二是对于部分碳排行业进行结构性改革。对于上升周期的行业,一方面给予企业扶持和奖励,促进产业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应该要引导企业理性进场,避免出现企业高估需求、过度扩张的情形。对于供给压缩、解构调整的部分传统行业,短期虽然会受益于减产带来供需缺口的涨价利好,但是中长期将促进产业进一步集中、落后产能的淘汰,产业转型过程中带来的企业、就业变动,政府应该有序引导这些产业转型升级。 今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包括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等,未来我国的能源结构向新型能源或清洁能源转型已经是必由之路。碳中和主题行业覆盖面广,相关收益标的较多,能源结构升级时间跨度长,同时相关行业资金承载量较大,具备长期投资价值,可以重点关注节能减排、储能、锂电新能源车、特高压等领域投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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