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星辰为伴,奔赴那远方的山海 ——记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张民元律师
文/李婵利 在熙熙攘攘的俗世大道上,有的人在中途就选择一隅小站,提前停下自己的人生列车,静听花开花落;有的人却愿与星辰为伴,纵是身心俱疲也要奔赴那远方的山海。 那些前行的人们走到哪里了?这过程或许没有电影那样精彩,但是,故事中的每一帧镜头,足以撩动人们的心弦。 这些年,他作为中国民营企业的法律顾问,坚持不懈地追求法理,以一位律者的朴素信仰,为捍卫民营企业的正当权益而上下呐喊、东西奔波。他不为名、不为利,只为了让手中捏着的律师执业证上那枚烫金的国徽更加熠熠生辉! 他就是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张民元律师,一位知识产权领域中的王牌律师,带着敬意来领悟中国知识产权律师执业的跋涉历程及其在涉外知识产权国际抗争与保护的那份责任担当。
冰壶秋月,超世拔俗 张民元律师生于1970年,其父是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在宜昌县邓村乡担任党委书记近三十年),他的血液里流淌着为国奉献的红色基因,从小到大,也都是遵循着父辈的期望前行。1988年,他以湖北省宜昌县高考文科状元的身份考进武汉大学。值得一提的是,八十年代的大学生,都经历了思想解放的洗礼,基本形成了独立思考的能力与品质。张民元律师所就读的武汉大学在当时更是被誉为“校园里的深圳”,思想氛围活跃,也正因如此,这里诞生了大量的诗人、哲人和律者,张民元就是其中的一位。 有趣的是,张民元律师小时候名字叫“山神”,后来又改名为“燕雀梦”,直到2001年,张民元律师组建了一支从事非诉讼法律服务的专业团队,他为这支专业的律师团队命名为“法智卫士·心钥师”,其前期主要业务是从事民营企业法律顾问,后来逐渐转型担任企业破产重整的破产管理人、上市公司风险防范的数字法律顾问、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标准化。简单说,他的专业领域主要涉及三大块:一是法律顾问;二是证券风险控制;三是服务业标准化。由此可见,张民元律师执业的方向一开始并非是知识产权领域。 据张民元律师透露,他的专业与爱好也都不是知识产权方向。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他最初接触到“知识产权”这个概念之时,内心里甚至还有些抵触。因为他觉得知识产权的概念和制度都是从西方国家引进的,其制度生长的基因和土壤是西方的个人财产私有化,其法律制度的核心是“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西方知识产权制度本身就是“知识权利”与“西方资本”相结合的产物,其核心实质便是“知识权利私有化”。作为社会主义接班人的他,对“私有化”颇为抵触,也就不足为奇了。 不过,身为律者的张民元有着与生俱来的敏锐视觉,当他看到一幕幕关于西方知识产权制度原搬不动地进入中国、借着知识产权所获得的垄断收入的画面时,内心里五味杂陈,同时也“怒发冲冠”。与此同时,当他每每听到深受其扰的民营企业家的抱怨与无声的控诉时,心头上总会涌上一股义愤填膺的冲动。 善于思考的张民元律师意识到,这样的结局就是,中国民营企业的绝大部分权益都会被这些垄断资本家据为己有。作为一名有思想、有家国情怀的律师,他很快意识到这种原封不动地“拿来”,势必会像蝴蝶效应一样,形成一系列的制度性漏洞,这对我国不计其数的民营企业而言,如同哑人吃了黄连,是有苦难言,彼时的张民元律师百感交集。 才丰气盛,锐挺飙兴 为了捍卫国内广大民营企业的正当权益,张民元律师决定为那颗无法撼动却又朴素而高尚的赤子之心而“宣战”。 2006年,为了与西方知识产权制度的拿来主义相抗争,为了坚决拥护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知识产权制度,更为了律者奉为圭臬的公平正义,而立之年的张民元带着律者风骨,发起并成立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他希望在政府的引导下建立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而协会成立的宗旨恰是保护民营企业知识产权。 2010年,张民元又策划并发起浙江省知识产权宣传巡回演讲,2012年,他当选浙江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并在浙江省知识产权研究会的年会上发表了《培育符合国情的知识产权主流文化》一文,提出知识产权制度从西方引进之后必须中国化,应建立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的中国特色知识产权主流文化;同时,该文章在年会上获奖了。到了2014年,他就入选第四批国家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2015年受聘担任中国侨联法律顾问委员(知识产权类)。 自2015年以后,张民元有了新发现。当个别外国人打着“公平保护”国际知识产权的旗号,开展看似理所当然、实则别有用心的商业性维权,国内一些民营企业在知识产权领域受到了不公平对待,他所担任法律顾问的部分民营企业或多或少都受到了这种不公正的商业维权的攻击。 作为中国民营企业的法律顾问律师,张民元决定用一己之力捍卫这些深受其害的民营企业的利益。自此,他也开始了“亮剑”之路。 就这样,在一起起由外国人发起的、以打击我国民营企业的所有侵权诉讼案件中,张民元总是作为代理中国民营企业诉讼案件的被告方律师,从基层法院打到中级,从中级法院打到高级法院申诉,从高级法院打到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一次又一次的“亮剑”之举与中国长达十年之久的“国际知识产权公平保护”潮流“背道而驰”的,属“逆行”行为。而他就像“侠客”一样迎难而上。 以浙江新岱美公司被日本泰极爱斯发起的专利维权诉讼案为例: 2015年11月,浙江新岱美公司被日本泰极爱斯发起的专利维权诉讼,从宁波中院一审开始,张民元律师代理被告抗辩,日本泰极爱斯撤诉后重新起诉,宁波中院判新岱美公司赔偿260万元,后上诉至浙江高院,被维持原判,申诉至最高人民法院,获得受理并开庭审理之后仍维持原判,后又向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申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被驳回;2022年5月,张民元律师代理浙江新岱美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国家赔偿”的行政诉讼,北京知产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张民元律师不怕苦不怕累,像极了满身沾满鲜血却仍在战场奋勇杀敌、孤军奋战的将军一样,哪怕是被对方代理人嘲笑并讥讽为“缠诉”“哗众之嫌”“典型缺少法治常识”……他都一笑而过,不改初衷,坚定地为我国不计其数的民营企业争取正当权益,他说,这就是他的使命和职责。 同时,张民元律师以笔为武器,在各大媒体发表了诸如《一切知识属于人民》《知识无国界,知识财富的权利人有祖国》《知识产权“亮剑”,剑柄应握在人民手中》《公平保护知识产权,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等一系列关于知识产权现状的专业性文章,可谓于无声处听惊雷!
断而敢行,行成于思 2017年,张民元律师在中共中央党校主办的《中国领导科学》杂志发表了《从生态环境视角谈知识产权制度改革》一文中提到:西方知识产权制度引进中国之后,与中国的生态环境不是很和谐,并提出对知识产权实施国家监督、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发展总公司等多项前瞻性的制度性建议。 他认为:西方的知识产权制度,是知识权利与私有化制度相结合的产物。而我国现行知识产权制度照搬西方知识产权制度,会有“水土不服”的问题,这样一来,使得中国个体企业生产出来的产品很难获得我国现行知识产权制度的保护,从而受制于外国的“品牌”“专利”“商业秘密”等保护机制;特别是中国农村的集体商标、原产地证明、传统工艺、祖传秘方等知识产权,在目前只能依靠《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弱保护。为此,2019年,张民元律师联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申报了《涉外知识产权保护的检察与监督——以国家政治安全为视角》课题,获浙江省委政法委、浙江省法学会一号重点课题立项,在结题报告中指出了“涉外知识产权商业性维权正在对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害。”2019年,司法部为了表彰张民元律师在知识产权领域所做出的努力,将其入选为司法部千名涉外律师人才(知识产权类)。 目前,在国内知识产权领域,张民元律师早已荣获“第四批国家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司法部千名涉外律师人才(知识产权类)”“浙江省优秀专业律师(知识产权类)”“宁波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知识产权类)”等一系列知识产权类的荣誉及专业称号,让他内心难过的是:这些荣誉都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代表国家授予他的荣誉,他却代理着一起又一起“知识产权行政诉讼案”,作为一名知识产权专业律师,谁愿意去与自己的“娘家人”对簿公堂呢?个中滋味,唯有自知。 多年来,通过这一系列法律实践,促使张民元律师一直在沉静思考,在风雨中逆行。他坦言:他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国家赔偿”和“请求确认受理外国人申请‘撤三’行政行为违法”的行政诉讼,其目的不是想赢得这些个案的官司;就算个案官司胜诉,受益的也只是个别的当事人。而他真正担心的是:大多数民营企业目前仍在遭受着外国人和外国企业发起的知识产权攻击,若是我国现行的知识产权制度性漏洞得不到弥补、知识产权司法缺口得不到纠正,这些民营企业就会一直处于被动挨打局面。为了扭转这种被动局面,哪怕前方是熊熊烈火,他也不会退缩。为了胸中那一份炽热,就算被浓烟吞没,他也无怨无悔。当然,他也一直在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一句朴素而又耐人寻味的话:“要抗造,要经得起摔打。” 张民元律师对祖国和人民爱得深沉,作为律者,在未来,他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法理为中心”,为广大的民营企业家在知识产权领域的正当权益鼓与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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