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开发区民爆领域安全生产指挥部强化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工作
为进一步强化民爆物品管控,严密防范、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民爆物品公共安全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对在我区爆破作业的相关作业单位提出四项工作要求:一是严格民爆物品购买、使用环节安全管理;二是严格民爆物品储存、运输环节安全管理;三是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四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对以上提出的工作要求,开发区民爆专项指挥部将对相关作业单位执行情况逐一落实,不定时开展突击检查工作,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时刻在线。(撰稿人:张俊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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