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推进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人口疏化进程中实现乡村振兴的理论辨析与路径探究》[编号:21YJCZH128]、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山西开发区的发展规律、两难矛盾及对策研究》[编号:2022YD090]阶段性研究成果。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农为邦本,本固邦宁,农业、农村、农民的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维度。202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一号文件”对“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作出安排部署。202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一号文件”再次强调,“打好乡村全面振兴漂亮仗,绘就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新画卷,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更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宜居宜业和美”为中国乡村擘画出一幅由表及里、形神兼备的现代化图景,饱含了党和国家对农村工作的价值追寻与目标界定,同时概括了广大农民群众安居乐业的朴素愿望和对现代文明生活的追求向往。农村是居住、生产、生活的多功能集合体,宜居、宜业、和美三者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准确把握其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是推进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环节。 一、构筑现代化居住场域,提升乡村生活品质 (一)建造人口规模相对集聚下的生活场所 人口城市化并不排斥乡村现代化,以人口流向城市为主要表征的城市化进程是现代化的必经之路,伴随人口在城乡之间往复迁移,城乡要素交换成为城乡生活水平差距缩小的重要途径,城市化的充分发展成为乡村现代化的前提条件。优化人口空间布局,顺应当前城乡人口流动的新趋势,促使人口规模在集聚中走向相对平衡。提高空间利用效率,瞄准“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结合人口数量、区位条件、发展基础等因素,分类推进、因地制宜,将乡村建设成为“升级版”“高质量”的现代化人口集聚空间。 (二)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下的居住功能 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并非一致化、均匀化,因地制宜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分层分类分区推进公共服务提标扩面,重点加强建设普惠性、兜底性、基础性民生保障工程。增强乡村现代化生活元素的可及性、可达性,发展乡村数字经济,完善乡村物流体系,缩小城乡生活消费差距,顺应广大农民群众对日益增长美好生活的向往,让农民就地过上现代化的乡村生活。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拓宽融资渠道,引入市场化主体和市场化机制,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将乡村建设成为现代生活的重要承载地。 (三)打造绿色转型下的东方美学空间 夯实生态本底基础,高品质的自然生态环境是现代化宜居乡村的宝贵财富,深度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修复工程。保留乡村特色风貌,明确村庄布局分类,避免大拆大建,打造环境优美、各具特色、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增强居民生活卫生意识,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快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技术推广应用,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二、夯实现代化产业基础,扩充乡村就业容量 (一)健全现代化乡村产业体系,筑牢产业支撑 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供给能力,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充分发挥乡村特色产业的比较优势,深掘“名特优新”农产品多元化价值。增强产业综合承载能力,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探索新型农业服务模式,强化产业配套措施,扩大农业投资需求。促进产业创新驱动能力,推动现代化农业技术赋能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农业劳动生产效率。 (二)完善现代化农业经营体系,提升产业韧性 培育现代化农业经营主体,深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发展年轻化、知识化、组织化、市场化、社会化的农业经营主体,重视品牌建设,提高经营水平、专业化程度、商品化率和盈利能力,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健全现代化农产品流通体系,疏通乡村物流梗阻,搭建产销对接平台,做优物流销售服务,提高产品流通的效率、效益。完善现代化乡村企业经营制度,深刻认识工商资本、民营经济主体在乡村产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引导其发挥自身管理优势,发挥组织生产要素的功能,生成优势产业集聚效应。 (三)推动县域为中心的城乡循环体系,激发产业活力 畅通城乡要素循环,加快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以县域城镇为中心搭建现代化城乡融合框架,提高政策协同性,促进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增强县域链接功能,县域是联结城市经济与农村经济的功能节点,是城乡互补、工农互济的重要切入点,发挥好县城“城尾乡头”衔接作用。优化利益联结机制,创新联农带农机制,推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打造与小农户优势互补、分工合作的产业链格局,把更多机会留在农村、留给农民,增加农村就业岗位、促进农民稳定增收。 (四)营造法治良好的创业服务体系,凝聚产业引力 强化法治建设,“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加强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助力经营主体合规经营,激发经营主体活力,释放增长动力和发展潜能。优化创业环境,加强政策支持,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创业者提供公平、公正的法治化创业环境。厚植创业生态,加强服务保障支撑,依法合规、积极有序吸引各类人才入乡、留乡、返乡、居住、就业、创业,逐渐形成要素集聚效应,优化资源整合,推进现代农业产业集聚发展。 三、增强现代化治理能力,提振乡村精神风貌 (一)中国共产党领导是建设和美乡村的制度保证 基层社会治理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党建引领在乡村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是建设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制度优势。稳固乡村治理根基,探索融合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综合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坚强战斗堡垒作用。提升乡村组织能力,强化基层组织功能,选优配强支部成员,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示范作用,让农民得到更好的组织引领、公共服务、民主参与。 (二)基层治理能力是建设和美乡村的实践基础 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推进乡村治理服务数字化,弥合城乡数字鸿沟,主动适应城乡人口交换频繁、流动速度加快的现实,改进数字网格化管理服务,提升乡村治理方式的智能化、专业化、现代化。创新乡村治理方式,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结合传统治理资源和现代治理手段,推广积分制、清单制等现代治理方法。汲取“和而不同”的治理智慧,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是和美乡村生命力的重要体现,在尊重城乡各自功能基础上,确立城乡文化多元共生的现代化理念,推动城乡功能互补,实现“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 (三)“人”的现代化是建设和美乡村的关键环节 “人”是乡村社会的基本元素,塑造和谐美丽、和睦安宁、以和为贵的乡村风尚,建立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是重要内容,“人”的现代化是关键环节。培育文明乡风,德化人心,推动移风易俗,宣扬崇德明礼的价值观念,弘扬上慈下孝、守望相助、自律助人、诚实守信的道德观念。加强宣传引导,滋润人心,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平台和载体,通过评比、奖励等活动,调动人的积极性,引导观念转变并付诸实践行动。增强文化认同,凝聚人心,在尊重乡村历史文化传统、尊重村民生活习俗传承的基础上,继承发扬优秀农耕文化,注重信息沟通,增强集体意识,创设促进村民交往交流的社会环境和空间条件。(作者:武梦萱,山西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山西君选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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