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 年 芦 苇
记忆里始终有个池塘,被婆娑的芦苇环抱着。童年的江湖,是从破草帽里望出去的蓝天。 池塘是一把手枪的形状,男孩子们都叫它“枪塘”。夏天一到,他们就结着伴儿去水里撒欢,光着屁股练水性。每每有女生从不远的岸边经过,他们就吹口哨儿打响指,直羞得女生三步并两步地快逃。女孩子就是那样的呀,早熟而胆怯,被密密的芦苇荡包裹住青春期的好奇心,枪塘的夏季,是女孩子们的禁地。 “我家住八楼,从阳台上能看见枪塘。” 我记得庆庆是咬着我耳朵和我说的这句话。我俩在心里暗暗又默契地打起了小主意……有时候坏事是需要两个人一起做的,可以互相壮壮胆。于是某个炎炎的周日,趁着庆庆的父母走亲戚的工夫,我去到庆庆的家里,从八楼的阳台上“偷窥”着枪塘:芦苇之中,男孩子们稚嫩的青春在水中尽情地扑腾着,放肆张扬得令所有循规蹈矩的孩子们羡慕。 我和庆庆分别躲在窗帘的两边,小心翼翼地探头出来张望,生怕被那边厢的某个男孩子发现。那时候还没开始发育的我们其实什么都不懂,只是暗恨自己不是男儿身……风吹芦苇摇,在我们想象中,枪塘夏天的水一定很清洌。 成年后,我还和庆庆提起过我们幼年时的糗事。当时她正带着她两岁的儿子在小区里散步。她家8楼的老房子已经拆了,如今那一带新式住宅林立。枪塘还在,依然芦苇飘飘,只是再没什么人去游泳,城中大大小小的游泳馆夺走了枪塘夏季的喧嚣。往事如烟,庆庆的脸上掠过可爱的窘态,憨笑着对我说:“我当年和你一样也挺叛逆的哦。” 我相信每一个女孩子都曾是顽皮的天使,好奇、任性、充满反叛,只是上天给每一个安排了不同的道路,谁都没法回头。当年一起离经叛道的小姐妹,如今一个已经嫁为人妻相夫教子,另一个依然天涯浪荡寻找传奇。 程庆庆,我6岁时认识的女孩,绝非情同死党。毕业纷飞后,我甚至从来不曾想念过她,但我一直记得她,一直,都记得。 学前班里,只有我和程庆庆同学梳着两条麻花辫。我是插班生,她则是令所有初踏校门的小朋友们高山仰止的一个角色——学习委员。 妒嫉是女孩子的天性。在我们真正懂得包容和爱之前,妒嫉是最活跃和生动的生理情感。懂事之前的我是有些妒嫉程庆庆的,嫉妒她是学习委员,嫉妒她和我一样每天梳着两条麻花辫,嫉妒她的小麦肤色……同学和老师们都会不自觉地拿我们这两个麻花辫女孩来比较,在他们眼里,俩花骨朵一样的小女孩都是漂亮可爱的。不同的是:我是标准的“白雪公主”,程庆庆是正宗的“黑里俏”。 可白雪公主就是有点儿嫉妒黑里俏,甚至傻傻地想:如果白雪公主变成了黑里俏,是不是也能当上学习委员?9岁的那年暑假,梳着麻花辫的白雪公主每天中午顶着毒辣的大太阳坐在家中阳台的小板凳上晒到全身发红,可她的皮肤依然顽固地白皙着,唯一的成果就是若干年后长出了几颗雀斑。 每个少女可能都曾在成长过程中给自己设置过假想敌,用一种当时极为私秘的、不想向任何人透露的方式暗自和那人较着劲儿。女人之间的友谊,无论萌芽在哪个时期,都会隐含适量矛盾复杂的因素。孩提时代的我和程庆庆,曾经亲密地一起“探秘”枪塘的夏季,但这并不影响我嫉妒她,说不定,她也是有一点点嫉妒我的。 三年级的时候,程庆庆同学转去了另一所小学读书。但是这个世界并不大,小城更只是一个小小世界。命运的轮盘转到了初中,程庆庆再一次成为我的同班同学。 新生入学的第一天我便在教室的走廊上认出了程庆庆,她还是那个“黑里俏”,只是剪掉了一对麻花辫。我也剪掉了麻花辫,是一个瘦弱的、脸上有小雀斑的白雪公主了。25岁之前的我外貌上无出挑之处,白皙、瘦弱、发育迟缓,就一还没长开的小屁孩儿。在那个学生时代,双眼皮大眼睛高鼻梁的程庆庆同学才是我眼中的美女,她的小麦肤色令她看起来很神气。 再次成为同学,程庆庆不再是学习委员了。她的成绩令我诧异地变得很差,几乎门门不及格。我当然也做不了学习委员,我是严重偏科外加桀骜不驯的小型问题少女,不乖但也不算太出格的那种。 每逢考试的时侯我总喜欢帮着程庆庆,传个纸条、透露个答案什么的。我的“热心”不完全出于我和她的童年情谊,更是出于一种极端浅薄的心理成就感:当你过去的假想敌突然有一天变得弱势的时候,你会因为能够对她施以援手而感到满足。长大以后我才明白,其实在那样的心理状态下,不是程庆庆需要我,而是我需要程庆庆。 即便如此,我还是会嫉妒程庆庆。 我是文娱委员兼音乐课代表,全班五十个人里只有一个人的唱歌成绩比我好,那个人就是程庆庆。她天生一副黄鹂的嗓音,唱起歌来婉转美妙,余音绕梁;体育运动上,我是女子项目里永远屈居第二的种子选手,一号种子是黑里俏程庆庆同学。踢足球时她是主力前锋;打篮球时她是一号投手;打乒乓球时她是唯一可以把我从擂主位置上挑下马的人选;就连踢毽子,我也只保持了全年级第二的连跳纪录,保持全年级第一纪录的还是程庆庆……贪玩的孩子最怕在玩儿的方面输给别人,最可气的还是总输给同一个人。程庆庆是那种静若处子动若脱兔的小美人,运动的时候活泼可爱,安静的时候温柔可人。偏偏我从小就是一个没心没肺的主儿,一点儿女孩子家的文静也不会。 初二的时候,有外校的坏男孩儿“追”我。不知所措的我一着急,指着班里个子最高的男同学说:“我喜欢的人是他,你以后不要再来烦我了。” 坏男孩儿果真不再来了,可我和同班高个子男同学的绯闻却遭到了火速传播。关于三角恋的新闻,在mp3和PSP还没问世的年代很容易就成为了坊间的畅销话题。 本来也没什么,是个女孩都有过拿某男孩当挡箭牌的幼稚经历。可让我措手不及的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高个子男同学突然在操场上煞有介事地对我说“请你不要再喜欢我了,因为我喜欢程庆庆……” 当时的我,根本搞不太懂喜欢不喜欢的暧昧,只是少女的自尊心太过脆嫩,即使是子虚乌有的“劈腿”也架不住。 我一度认为程庆庆是我的克星,只要有她在,我便处处掣肘。少女的我生长过一种不堪的自卑:因为发育年龄晚得离谱,我长久挣扎在对自身“正常”与否的怀疑中。体育课上总有女生因为某种“特殊情况”而不必跑800米,我明白个中原委,却迟迟不能体会。每当看见庆庆也站立一边的时候,我对她的嫉妒就愈加分明。 小女孩的我是带着一种解不开的情绪告别了和程庆庆的同学时代。初中毕业后,我上高中她上技校,生活圈子各不相同,偶尔路遇,也只寒暄问候而已。 一同探看枪塘的亲密时光一去不返。成熟的人都会懂得,无论友情还是爱情,一个人和另一个人的缘分就只有注定的那么多,此一时彼一时,才是颠沛的人生。 时光荏苒,我始终觉得那是一个乏善可陈的书包时代。 大学刚毕业的那会儿,我听闺密核桃说庆庆要结婚了,新郎是庆庆父亲单位的大学生。那一年,我拒绝了北京的堂姐为我安排的工作和所谓优秀的男孩子,背着包只身来到人生地不熟的上海滩,我的青春我做主,天生我就是一个任性得谁也编排不了孩子。 去上海前我参加了庆庆的婚礼。新娘的她笑得很甜蜜,穿着白色婚纱路过枪塘前的芦苇地,白色的芦苇花和她的婚纱一样如梦纯洁。我和一对新人在芦苇前合影,那一片芦苇荡,似乎是我和程庆庆的人生交汇时唯一的布景。 一年又一年,芦苇飘飘。 庆庆的婚后新居依然离枪塘很近,是我去亲戚家的必经之路。每次回小城省亲的几天里通常都能碰见程庆庆,她婚后一年生下儿子,于是当起了全职太太。遇上不刮风不下雨的天儿,下午三四点的光景她都会带着儿子在小区里玩儿。 每次遇上,我都会和她那虎头虎脑的儿子玩上一会儿。四岁的小家伙会喊我姐姐了,任庆庆怎么教他喊我“阿姨”,宝宝一张口,还是“姐姐”。 人的记忆真是奇怪,某一段时空里,我们会完全忽略过去的种种。在我抱着庆庆儿子亲个不停的时候,我全然已经忘怀我曾对这个孩子的妈妈还有过嫉妒之情,也全然想不起我和这个孩子的妈妈共有着“出格”的童年经历。流年如一首怀旧金曲,只有在不小心应了景的时候才会思绪万千。而我和庆庆的相逢,从来不约定,简单说就是:遇上了,聊聊而已。 除了逗逗孩子,我和庆庆并不怎么交换彼此的人生。两种完全不同的人生,交集必然极少。庆庆最常对我说的话就是:“你怎么一年年的都没啥变化?时间好像对你起不了作用似的!” 我通常笑笑,从不用类似的话去虚伪地回应她。我们走着风景各异的路,她有她的安然,我有我的孤单。家务事缠身的主妇自然难免混俗琐碎,而独行的女子习惯地收敛了沧桑。我只不过是看上去更有精气神儿,内心的印迹必定比程庆庆忧伤。程庆庆是一个简单得不大需要内心生活的女子,很容易就能得到幸福。就像她说得那样:“生活多美好啊,有老公有儿子,不愁吃不愁穿。”见我抱着她的儿子左亲右亲,她就会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快点找个人嫁了吧,趁早生个孩子,女人迟早都是要走这一步的,别太挑了……” 我不是独身主义者,某些时刻,我也有过强烈的恨嫁之心。但我终归是固执的,固执地坚决不要自己不想要的东西。婚姻没什么不好,只是我不接受将婚姻视为女人的出路或者必由之路,仿佛是走投无路之下的无奈选择似的。 我执迷的人生应该就好似芦苇那般,年年如此,羽白、轻盈、逸风。 2014年冬至,上海的天空飘着毛毛细雨。 那一天距离我最后一次见程庆庆已经相隔了一年多的时间;那一天我翻搅着生命中最荒谬、最不堪、最不知所谓的一次感情经历,如鲠在喉;那一天的中午,闺蜜核桃的电话没有征兆地响起,她以难以置信的声音告诉我:“你知道吗?程庆庆死了,是胃癌……” 放下电话,我没有哭。 一股巨大的荒凉感蔓延在我的身体里,押着我穿越时空来到枪塘边,我忽然很想伸出手去抓住岸边的芦苇,否则,便会无限深地沉溺。往事就像枯枝一样戛然断裂,被抛进一湍急流里,而我木然地站着,两眼空空。 丝雨阴霾,点点滴滴,如冰棱扎在心上。 我昏昏走进和某个男人第一次会面的咖啡屋,叫了一瓶红酒,不知不觉就喝光了大半。渐渐地,胸中升腾起一团热气,我忽然对任何浪费时间的等待行为心生憎恨,人生无常,谁能说那不是一种虚耗? 拨通他的电话,告诉他在我们初次相见的地方等他,我的声音控制得极好,听不出半分醉意。我准备在他一进门就紧紧地抱住他,然后对他说:“我妥协了,我放弃了,我不愿再深究爱情的成色了。求求你不要冷战了,我需要我们互相爱着,一起面对岁月荒芜,一起面对生老病死……” 他来了,不等我抱住他,理智冷漠的口气便直扑向我:“你这是干嘛?还好我没应你什么,你觉得你这样的性格我们合适吗…….” 我忽然放肆地大哭,内心却在狂笑,人竟然可以将两种巨大反差在同一时刻融汇贯通!我的心里有种摧毁的痛快,知道一切都将随之结束。是该结束了,我们都太累了!对于和他的结局,我满意极了,一如我需要的那般荒谬。人生总要有些荒谬的,比如荒谬地爱上,比如荒谬地死去。 那个冬至夜,我被纠结复杂的疼痛撕扯着变成一只断翅的蝴蝶,童年的友谊和此刻的爱情,是两只被斩落的羽翼。而我,是那么无能无力。生生死死情情爱爱,谁是背后的翻云覆雨的手?人不过是轮盘中的棋子,步骤着各自的喜悦、悲哀、伤痛和绝望。 大半年的时间里,我一直忙碌着、行走着、逃避着。我一直以为自己只是被玫瑰刺伤,我不愿也不敢触及那些关于存在和幻灭的孤绝。 直到端阳节那天我站在小城枪塘的芦苇荡旁,热泪滚滚而下,如决堤般不止。我知道我的眼泪是为了谁,是为了什么,答案是如此的清晰明了。 原来,我不曾深深地爱上谁。那些莫名的执著,是对生命骤来骤去的软弱。所有的生物,最后都是大自然的标本。生死情关,是规律对人性的锤炼。 我心疼那个和我一样年轻的生命。庆庆走了……再一次抱着庆庆的儿子,再一次亲吻他的小脸蛋,宝宝说,他想妈妈了。 初夏的风中,我望向远方,喃喃道出:“在天堂安息吧,庆庆,我们会怀念你!” 昨日之日不可留。至于弃我去者,更不过是海市蜃楼。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便赏心乐事谁家院?朝飞暮卷,云霞翠轩,雨丝风片,烟波画船。锦屏人忒看的这韶光贱!” 韶光贱。谁都不知道自己有多少时间。 多年后我遇到了我的先生。恋爱期间,我们一起翻看旧照片,他指着我初中毕业照里程庆庆对我说:“你这个同学看着很神气。” 结婚时我们回到小城,办了一个简单的婚礼。当从镜子里看着身穿白色婚纱的自己时,恍惚间忆起我站在枪塘的芦苇前,风吹来,一片白色的羽毛如流年般华丽地倒下去,天地悠悠,我们都在那里! 新娘的我临窗闭上眼睛,真诚地享受尘世间的光阴。太阳的暖煦扑面而来,我们活着、爱着也被爱着,高贵而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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