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天任代表:征收铅蓄电池消费税,不利于打造新质生产力
“当前,全行业正加速形成新质生产力,铅酸蓄电池消费税已征收8年,影响国际竞争力,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全国人大代表张天任表示。 2016年之前,铅酸蓄电池行业主要以“低、小、散”式的作坊式生产企业为主,在生产过程中达不到节能环保要求,同时缺乏资源综合利用回收环节。 在这一历史背景下,为抑制不规范企业生产经营造成污染,浪费资源,扰乱国内市场价格秩序,提升整个铅酸蓄电池行业的有序发展,国家出台了相关税收政策,一是2016年1月1日开始对铅酸蓄电池征收消费税,二是2016年5月1日开始将铅酸蓄电池出口退税率降至9%,并在2018年12月1日开始取消出口退税。 随着近年来国家环保政策及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不断出台,以及行业降本增效的自我驱动,铅酸蓄电池相关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都得到了优化,资源回收利用率不断创新高,铅酸蓄电池能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自我资源循环,回收利用率超过90%,实现上下游闭环式的绿色产业链。铅酸蓄电池已不再属于“两高一资”产品,继续对铅酸蓄电池征收消费税和取消出口退税不仅不合理,甚至对该行业的转型升级产生影响。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大力发展绿色低碳经济,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相关市场化机制,加快形成绿色低碳供应链。 今年全国“两会”,张天任代表提交了《关于优化税收政策 助力铅电池产业高质量健康发展的建议》。 “优化铅酸蓄电池消费税政策,不仅能够促进国内铅酸蓄电池产业的健康发展,还可以通过增加出口来拉动经济增长,提升我国在全球经济中的地位。此外,随着铅酸蓄电池出口的增加,也将带动相关产业链的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经济效益。”张天任代表表示。 为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和产业提升,鼓励企业“走出去”,促进经济发展和贸易,满足国际、国内市场对铅酸蓄电池的需求,张天任代表建议优化铅酸蓄电池消费税政策。 一是建议优化电池消费税政策。第一建议是顺应减税降负的趋势,取消对铅蓄电池征收消费税;第二建议是在保留征收的前提下,适当降低电池消费税税率,可降低1到2个百分点。 二是铅酸蓄电池实行出口退税政策。目前电动自行车整车出口,享受出口退税。但铅酸蓄电池出口,却不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建议将电动自行车的重要部件铅酸蓄电池列入国家鼓励类出口产品目录,与锂离子电池一样享受出口退税政策。 三是对于使用或购买通过循环途径产生的再生材料,使用率达到一定比例(如30%),建议减免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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