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保险良好的股权结构,助力集团破除暗影高质量发展
企业良好的股权结构,一直是一家企业稳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阳光保险作为一家综合性保险服务集团,近年来凭借自身表现出的强大发展韧劲和活力,阳光保险屡获优质股东对其股权的增持,股权结构持续优化。 证监会网站消息,证监会近日核准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请示,核准阳光保险发行不超过39680255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 据了解,阳光保险于2004年开始筹建,是国内13家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之一,主要业务包括人身保险、财产保险、资产管理及投资等,主要子公司包括阳光人寿、阳光财险、阳光资管和阳光信保,经过十余年的发展,阳光保险已形成强大的品牌竞争力,连续11年蝉联中国企业联合会发布的中国企业500强。 阳光保险上市后,将成为国内第10家上市险企,也将成为继中国人保、中国平安、中国太保、中国太平、中再保险集团之后的第6家上市保险集团公司。 阳光保险官网显示,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包括:北京锐藤宜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数量均为7亿股;江苏天诚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拉萨丰铭工程机械销售有限公司,持股数量均为6亿股;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邦宸正泰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旭昶科技有限公司、山南泓泉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数量均超过3.5亿股。 股权合理的阳光保险发展也是非常迅速,阳光保险招股书披露,其总保费收入由2019年的879.07亿元增加至2021年的1017.59亿元;归母净利润由2019年的50.86亿元增加至2021年的58.83亿元;资产总额由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3325.58亿元增加至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4416.23亿元,2019年-2021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1.0%、10.6%及10.3%。 张维功表示,阳光保险还将进一步优化股权,破除暗影,保持集团高质量发展,让更多地客户享受到便捷、高效的全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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